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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257号有色金鑫花园小区一期6幢2单元1003室的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发布日期:2024-05-15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法院公告
(略)的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略)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6月17日11时至2024年6月18日11时(北京时间)止(延时除外)在“(略)”(https://(略)(略)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案号:(2023)新0104执7318号,位于乌(略)外附属工程价值,不包括可移动的家具、电器等物品价值,不包含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评估价:(略),起拍价:(略)
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略)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的违章及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费用以及过户过程中须要交纳的所有税费等费用由买受人与被执行人各自承担,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房产若涉及欠费,该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据调查,该房产存在22年至今物业费欠费4666.32元,壁挂炉供热,故不存在暖气费欠费。以上欠费金额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实地调查向有关部门核实确认,最终以相关部门出具的缴费通知单为准。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略)及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在“(略)”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略)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略)
法院地址:(略)
拍卖辅助机构:(略)
联系人:(略)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略)
辅助机构地址:(略)

(略)人民法院
2024年5月15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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