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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武汉经济开发区112R2地块海伦堡·君临长江二期(C27-C34)C34栋/单元1层1号房地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 - 武汉 发布日期:2024-05-15
所属地区:湖北 - 武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法院公告
武汉经济技术(略)房地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武汉经济技术(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6月1日10时至2024年6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网址:https://(略))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武汉经济(略)层):5/1,房屋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登薄时间:2016年11月15日。
评估价值:人民币1,616,100元,起拍价:人民币920,000元,保证金:人民币92,000元,增价幅度:人民币2,000元/次。
特别提醒:此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缴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截止2023年12月31日止,物业费已欠缴4279.44元,物业管理费标准为2.2元/㎡•月。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六、本标的物现状:有抵押,无租赁,被执行人自住,涉及腾退。(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核查,以实际情况为准)。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自行协商解决或者法律途径处理。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无合法事由占用拍卖标的物造成不能交付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特别声明: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申请参与竞拍;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即视为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5日内,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其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持续购房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法院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视为悔拍,已缴纳的保证金本院予以没收。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处理。
以上声明请意向竞买人特别予以关注,一旦购买视为了解本拍卖标的物一切风险并自行承担。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拍卖标的物的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本拍品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针对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部分,买受人应自收到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先行垫缴并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请退款。买受人逾期申请退付已垫税款的,按以下规则处理:1.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拍品后及时与本院联系);2.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规则1另行追偿。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以及可能存在欠缴的水、电、煤、物业费和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本次拍卖已于2024年5月15日通知当事人及当事人有关权利人,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5月26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略)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竞拍成功后,买受人在2024年6月17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经济技术(略)(略)(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关于拍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
经过竞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拍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拍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网址:https://help-(略)?pageId=132&category=(略)&language=zh
十四、依照《(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略)人民法院,(略)(略)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
武汉经济技术(略)人民法院:(略)(余法官)
监督电话:(略)/武汉经济技术(略)
联系地址:(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此公告在“(略)”上发布。

武汉经济技术(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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