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
(略)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略)
时间:2024年5月20日、22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
(略)
联系电话:
(略)
三、资格复审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工作单位:
(略)
1.2024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还须提供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2024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
(略)
4.机关、事业单位:
(略)
(二)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
(略)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之上),递补时间截止5月24日。
(三)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为150分。专业测试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四)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
(略)2024年度省直事业单位:
(略)
(略)
(略)
岗位代码
拟聘人数
职测成绩
综合成绩
总成绩
备注
1
(略)25
(略)
2
81.5
77
158.5
2
(略)26
(略)
83.5
68.9
152.4
二○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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