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
(略)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标的名称:
(略)
资产来源其他
其他起点:
(略);讫点:
(略)(南部);使用期一年,使用期限自移交之日起算;全程296公里,每日每车1.0班。拟投放待定车辆一辆,待定座,车价待定,残值按实际算。
其他披露内容1、班车经营期的起始日:均从车辆办理交接之日起算。2、竞得人若对班线发车时间有调整意向,可向出让方提出申请,报上级部门批准。3、班线车辆统一由出让方投资,
(略)的实际情况,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许可要求和安全要求,采用招投标方式:
(略)
(略)
(略)二楼
证件类型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75295XA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计价方式:
(略)
转让单价(万元)11.22
是否有保留价无
计量单位:
(略)
价款支付方式:
(略)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竞得人在成交款项付清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合同(合同相关事宜咨询出让方)。
受让方资格条件本次公开出让面向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2.00
交纳时间意向转让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6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略)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信息披露期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否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略)
项目附件公示附件
材料附件
联系方式:
(略)
传真邮箱:
(略)
地
(略)网址
转让方联系人:
(略)
传真邮箱:
(略)
地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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