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非正常户公示

所属地区:广东 - 河源 发布日期:2024-05-14
所属地区:广东 - 河源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相关规定,附件中的纳税人已被我局认定为非正常户状态纳税人(截至2024年4月30日),现予以公示。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非正常户认定信息
国家税务总(略)税务局
2024年5月14日
附件:附件:非正常户认定信息(2024年4月).xlsx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