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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人民法院关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石化路52号10号楼1层4号房产一处(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郑州 发布日期:2024-05-14
所属地区:河南 - 郑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法院公告
(略)房产一处(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略)房产一处的拍卖公告
河南省(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30日10时至2024年5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网址:(略),户名:(略)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房产一处,起拍价为:788961.6元。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本院仅做现状处置,具体信息与承办人联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等按法律规定,各税各付,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略)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24小时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略)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于拍卖余款缴纳后7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略)人民法院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接事宜,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失、灭失后果。(略)查询,网址:(略)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略)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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