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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水利局关于“广元共兴建材有限公司砂石料堆放侵占河道案”和“剑阁县鸿硕建材有限公司砂石料堆放侵占河道案”行政处罚情况的公示

所属地区:四川 - 广元 发布日期:2024-05-14
所属地区:四川 - 广元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1〕3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办理的“(略)砂石料堆放侵占河道案”和“(略)砂石料堆放侵占河道案”行政处罚情况予以公示。如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及时向(略)水利局反馈。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水利局
2024年5月13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略)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略)
(略)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略)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略)
数据来源单位:(略)
备注
是否为简易程序处罚
(略)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略)MA65HU998X
母德军
身份证
510823********833X
剑水罚决字〔2024〕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
(略)(略)长江村一组嘉陵江右岸堆放砂石料,江口镇长江村一组嘉陵江河段属长江流域一级支流,(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关于“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八十七条
罚款
处人民币拾贰万元(¥120000)罚款
12
0
2024/5/9
2027/5/9
2027/5/9
(略)水利局
(略)(略)
(略)水利局
(略)(略)

(略)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略)MA6404XN0P
张聪文
身份证
510321********3170
剑水罚决字〔2024〕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
(略)(略)新禾村二组砂石加工厂外闻溪河右岸堆放砂石料,江口镇新禾村二组闻溪河河段属长江流域二级支流,(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关于“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八十七条
罚款
处人民币拾伍万元(¥150000)罚款
15
0
2024/5/9
2027/5/9
2027/5/9
(略)水利局
(略)(略)
(略)水利局
(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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