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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开平公路事务中心关于采购公务用车租赁服务的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江门 发布日期:2024-05-14
所属地区:广东 - 江门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采购项目名称:(略)
(一)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项目服务内容:(略)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供应商,保障公务出行。
(三)采购项目完成时间:2024年6月1日—2026年5月31日。
(四)预算金额:约8.8万元(含税),据实结算。
二、采购供应商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略)范围内注册,须有满足服务需求的车辆数量,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二)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车型(9座及以下的小微型客车)及数量,车龄须符合营运车辆的标准和要求。
(三)具备处理突发事件(故)的应急能力,并提供完善的应急及突发事件处理服务。
(四)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汽车租赁管理法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第22号)和《(略)运输条例》开展相关业务。
(五)按相关法规为租赁车辆购买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座位)险等保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00万元,承运人(座位)险不低于10万元。
(六)须依法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应需随车提供驾驶劳务。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接、转包。
三、报名方式:(略)
请有意报名的单位:(略)
四、报价要求
汽车租赁项目报价包括租赁价格、燃油费、驾驶员劳务费,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如下:
车型类别
租赁价
(元/天)
燃油费
(元/公里)
驾驶员劳务费(元/天)
(略)桥费(元)
备注
5座小轿车
220
0.8
180
按实际产生费用支付
报价为含税价
5座SUV
300
1
180
按实际产生费用支付
7座商务车
400
1
180
按实际产生费用支付
9座商务车
550
1.2
180
按实际产生费用支付
五、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特此公告。
(略)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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