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龙航空创新智能维修保障主基地(萧政工出(2021)4号地块)项目(
(略)、
(略)工程)桩基检测、基坑监测及建筑沉降观测
答疑补充文件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对投标提疑内容统一回复如下:
提疑内容:
1、招标文件中对于类似业绩评分项描述如下:“企业自2019年4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个合同金额90万元及以上的桩基检测服务或基坑监测服务或建筑沉降观测项目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5分。”,经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服务清单中大多数服务内容为桩基检测且业绩要求时间跨度为近5年,考虑到本项目特点,是否要求单个业绩必须含有桩基检测?建议此项评分要求修改如下:企业自2019年4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个合同金额90万元以上且同时包含桩基检测服务和基坑监测服务的项目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5分。
答:企业自2019年4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个合同金额9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业绩包含桩基检测服务或基坑监测服务或建筑沉降观测内容,每个得1分,最多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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