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长沙市第九医院、长沙市精神病医院):日常生活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4-05-14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需求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功能及要求:日常生活物资配送服务项目,配送全院日常生活物资,年度预算金额为(略).00元。
二、相关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技术规格:项目清单及参数要求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略)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交货时间:服务期内接采购人:(略)
2、交货地点:(略)
3、交货方式:(略)

五、服务标准:1、质量要求
1.1成交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质量检验合格认证。
1.2项目按国家三包政策执行,整体质保期一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成交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2、包装要求
2.1成交人交货时需根据采购人:(略)
2.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成交人提供的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成交人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2.3每一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说明书。随机备品、配件和工具的种类数量按产品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
2.4成交人对运输产品购买保险,费用由成交人支付。
3、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3.1成交人负责产品到安装地点:(略)
3.2成交人负责产品在安装地点:(略)
3.3成交人负责其派出的安装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4成交人所提供产品经采购人:(略)
4、售后服务
4.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包括修理、更换)。
4.2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一年,从货物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4.3成交人在质保期内无条件退换尺码差异。
5、违约责任
5.1甲方终止部分合同后,由于乙方未交付产品或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略)
5.2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5.3如乙方系中小微企业,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XX%(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略)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5.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解除部分合同金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5.5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所有产品不侵犯第三方的任何权益,因乙方所提供产品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6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对甲方、乙方人员以及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财产等任何损害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承受的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验收标准:1、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文的规定采取分期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
3、货物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换货直至合格,换货期限不超过7天,换货率不超过当月实际供货量的5%。超出5%或连续两次货物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略)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式:(略)
1.1付款人:(略)第三社会福利院((略)(略)(略)(略)
1.2付款方式:(略)
2、原则上配送目录以内产品,如有合同之外物资采购则和采购人:(略)
3、本项目成交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略)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