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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
(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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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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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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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略)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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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略)
(略)厂房9-11层
环评机构:
(略)
项目概况:
(略)建设项目位于
(略)厂房9-11层。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总占地面积3841m2,建筑面积11525.13m2。项目年产空净类过滤器400万只、地宝类过滤器600万只、加湿类过滤器250万只、环保袋包装15000万只、无纺布袋600万只、地刷100万只。项目拟招员工300人,均不
(略)食宿,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
(略)(略),进入
(略)潼湖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项目涂胶、热烫、烘干、粘合、灌胶、包边、组装滤芯、贴密封圈、滤芯对接、拉网定型、成筒、网版擦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高空排放,有组织及厂界无组织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略))表1最高允许浓度限值、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略))II时段排气筒总VOCs排放限值(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及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具体数据见下表。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略))表3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较严值
3、噪声:项目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3类标准排放。
4、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
(略)处理;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润滑油、废胶水桶、废油墨桶、废活性炭、废网版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给有资质单位:
(略)
5、环境风险:环境风险类型为原辅料、危险废物泄漏、火灾引发的爆炸,项目通过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可以将项目的风险水平降到较低的水平,因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的范围。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
(略)
公众参与
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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