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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石沙公路60号102房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5-14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地址:(略)
挂牌价格:2560.00元/月/总面积
面积:64.67㎡
发布时间:(略)
租赁期限:2年
出租用途:其他
其他说明:依法依规使用
价格说明:首年首月租金(略),租赁期内租金不递增。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略)(略)
出租类型:房产
出租方名称:(略)
房产标的使用情况:占用(略)域:(略)特色:交通便利
免租期限:无联系人:(略)
出租条件(一)出租用途:依法依规使用。(二)出租方对租赁标的物按照现有质量和现状出租,承租方认可并承诺按上述状况予以承租。(三)租赁期限为两年,无免租期,租赁期内租金不递增(四)租赁标的物不提供用水设施,电费单价按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目录销售价格收取。(五)承租方须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交易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次日起计)(略)签订《租赁合同》。(六)租金按月度为一期进行结算,第一期租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以后应于每期期初首10日前支付当期租金。(七)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首年月租金的3倍标准缴纳履约保证金。(八)租赁标的物计租面积为64.67平方米,若实测面积与计租面积存在差异的,成交价格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九)租赁标的物按现状进行出租,承租方知悉物业现状及瑕疵,不得将租赁标的物用于非法经营或从事易燃易爆、危化品、造成污染、产生异味、噪音超标、危害社会和人民利益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承租方需自行协调好周边邻里关系。(十)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标的物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租、分租或以各种名义与第三方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出借或者交换)。(十一)租赁合同的起始日期,以出租方与承租方办理租赁标的物现场移交手续之日起开始计算。如因原承租方拒绝交回租赁标的物或不可抗力导致延迟移交租赁标的物的,出租方有权相应延迟移交时间,但承租年限不变,承租方不得追究出租方的责任。(十二)如出租方在2024年7月31日前未能移交租赁标的物的,出租方或承租方均可选择解除本次租赁行为,承租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无息退回,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及管理方追究有关法律和经济责任。如承租方无法定或约定原因拒绝接收租赁标的物的,出租方可单方解除本次租赁行为,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及租金不予退回。(十三)因履行《租赁合同》依法应缴纳的税费,出租方及承租方各自承担己方应承担的部分。(十四)其他条件详见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拟由出租方以自行组织招租活动的方式:(略)
房产图片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地图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附件材料租赁合同模板查看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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