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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关于广安市广安区万盛西路109号2幢1单元302号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 - 广安 发布日期:2024-05-14
所属地区:四川 - 广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法院公告
(略)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四川(略)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四川(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30日10时至2024年5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网址:https://(略))对下列标的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房屋
评估价:(略);起拍价:31.67万元;保证金:6万元;增价幅度:(略)(及其整倍数)。
标的情况:该标的根据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显示,(略)(略),面积:163.19㎡;规划用途:住宅;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权利性质:出让;使用权限:2001年3月30日至2071年3月30日。该标的目前被执行人的家人居住,居住人承诺拍卖成交后30日内搬离。
特别提醒:本次拍卖交付实物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晓和未知瑕疵,成交后不得反悔,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具体的税、费金额以相关部门核算为准。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原件,在签收上列法律文书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申请从拍卖成交价款中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买受人放弃退还已垫付税费。标的物的实际面积、地址:(略)
四、标的物附属水、电、气户名变更手续【或水、电、气上户】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交付前该标的物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理【包含但不限于水、电、气及物业费】,具体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本院不承担上述费用。
五、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2.竞买人应当符合标的物所在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即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本标的物的购房资格。在竞价成功后若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3.如需委托他人竞买、联合竞买,请在拍卖竞价程序开始前5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竞买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联合竞买材料(联合竞买协议、竞买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无联合竞买、委托竞买手续或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或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责任自负。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内如无人出价,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最后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竞价时间将自动顺延5分钟。(略)(略)的时间为准。
七、拍卖方式:(略)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5月23日17时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也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
十、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略)将对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价余款于拍卖成交后7日内(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名称:(略)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等信息。
十二、若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因限额无法支付的,(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网址:https://(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表》等资料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略)
特别提醒: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略)(略)人民法院,(略)(略)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关注并咨询整个拍卖详情,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略)
咨询、看样电话:(略)
本院地址:(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详细信息可在“(略)((略).cn)”上查询。

(略)(略)人民法院
2024年5月14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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