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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0号三立大厦A座部分楼层招租项目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4-05-14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层招租项目
转让底价(万元):658.200704(略):GD02024DF101280
信息公告起始日期:(略)
标的企业所(略)
标的企业所属行业:
信息公告期:20个工作日
信息公告截止日期:(略)
交易机构联系人:(略)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略)
出租底价:¥658.200704万元项目来源:(略)-->
(略):GD02024DF101280保证金:万元企业性质:国资支付方式:(略)
增资企业承诺
我方拟实施增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发布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增资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增资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略)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略)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说明
拟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拟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说明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原股东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否企业管理层与员工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是
增资前后(拟)股权结构股东名称:(略)
增资后(拟)股权结构说明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募集资金用途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1.本项目标的资产首年出租底价为(略).04元,每三年租金递增5%;出租期限为10年,承租方如需对出租项目进行升级改造、装修的,承租方享有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优惠期,该6个月装修优惠期通过在租赁期限的前12个月内租金减半的方式:(略)
2.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3.承租方使用标的资产按照建筑规划用途,合理设计租赁标的使用业态,租赁用途需符合最新版《(略)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的要求,且禁止生产违法产品和从事任何违法违纪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标的资产的经营业态和用途须符合(略)政府、(略)政府等相关部门(如:规划、环评、消防、环保及合法经营等)的要求,由意向承租方自行向主管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政策了解,摘牌成功后依法合规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资产不得用于经营酒吧、会所等不适宜的场所,承租方对于《三立大厦A(略)层租赁合同》约定使用业态进行调整需求的,应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用于任何形式的金融衍生品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交易。承租方如需改变租赁使用用途的,需报出租方书面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否则视为根本违约。承租方须爱护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附带设备,注意防火安全,不得在房屋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本次标的资产租赁项目是整体出租,出租后如承租方按照实际营业范围对标的资产进行相应升级改造的,承租方应提前10日向出租方提出申请并提交装修保证金。涉及的规划、环评、消防、环保等报建程序及合法经营要求等,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必要的报建程序,在获得政府相关部门(如消防等)批准后进行施工,施工需符合相关法规及设计规范,不得对建筑的安全、使用等造成影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义务仅限于按照审批机关的要求提供应由产权人出具的相关权属证明文件,出租方能够出示的相关权属证明文件(非原件)包括:《(略)合同》、《(略)合同的补充合同》、《(略)股权转让协议》、《(略)有关资产及债权债务安排的协议》、《(略)南航部份位置划分交接协议》、“(略)于2002年共同出具的说明文件”。除此外不承担任何责任以及义务。
标的资产升级改造装修前,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支付100万元装修保证金到出租方指定账户以及提交书面升级改造施工方案并经出租方同意,申请及施工方案在出租方出具书面同意后,承租方实施自查升级改造,改造后需获得出租方及专业消防评估机构等部门验收合格。若施工中出现问题,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升级改造施工完成后并通过出租方按照审核同意的升级改造施工方案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略)无息退回至承租方指定账户。
出租方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略)
(略)(略)0002
开户行:(略)支行
(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005896P
5.因历史原因,本次出租标的资产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承租方一经办理承租申请手续,即视为对前述标的情况知悉、确认且无异议,并愿意按出租标的资产的现状承租,按相关要求自行办妥规划、环评、消防、环保及合法经营等手续,并应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障碍或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租赁房屋并导致合同不能履约的风险。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不动产租赁协议或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承租方承诺自行承担因出租标的前述现状导致的合同纠纷等风险,(略)任何责任。
6.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就承租资质与出租标的所在地的(略)政府、(略)通确认,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承租出租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7.本公告所示出租面积即为租赁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出租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承租方均事先考虑该出租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的差异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8.租赁期内,出租方有权自行决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转让标的资产所有权,但应提前90天通知承租方。如第三方受让标的资产所有权,第三方即享有本合同项下出租方的一切权利,并承担本合同项下出租方所有的义务,本合同对承租方存续有效。
租赁期内,因国家征用或者依法拆迁导致标的资产毁灭或者不能继续租赁的,出租方应及时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与出租方终止合同,承租方应在出租方规定的腾退期限内无条件腾退标的资产,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互不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在此情形下,承租方应结清所有费用,出租方按照实际租期收取租金;退还租赁保证金。
9.涉及其他租赁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合同期满终止、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以及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略)、通信、电气、供电、供水、燃气、环保、消防及地下设施、设备等无偿归出租人所有;除上述事项以外,对不破坏租赁物原有使用功能及状态的,承租人可自行拆除恢复原状。承租人不按期自行拆除或者经判断自行拆除不经济的,应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10.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过程中标的资产运营发生的水、电、气、热、物管、绿化等维修和使用费用。承租范围内有关其他公共事业性收费等未列明费用,应按照政府相关收费标准及实际发生费用计算,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关于出租房产的物业管理及收费标准
目前,三立大厦A(略)(以下简称“(略)”)牵头负责,(略)负责具体的物业服务管理实施工作,(略)支付物业管理费,费用标准为:(0.90元/平方米/日)(略)洽谈细节。
(2)关于供暖、制冷措施及相应费用标准
出租房产的供(略)A(略)负责运维,承租人需要支付制冷费,制冷费标准为:(每个夏季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按使用单位:(略)
(3)关于水费、电费的计量与缴纳
三立大厦A座以及比邻的B座的水电费由B(略)收缴后再统一向水电供应单位:(略)
(4)其他费用
承租范围内有关其他公共事业性收费等未列明费用,应按照政府相关收费标准及实际发生费用计算,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出租方对出租项目系基于现状进行整体招租,因此承租方不得进行整体转租,若承租方进行部分转租应提前10日向出租方申请,并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转租及签订转租合同,相关转租合同及附件应在签署完成后10日内提交出租方备案,转租合同有关租赁标的用途应与原《三立大厦A(略)层租赁合同》保持一致,转租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原《三立大厦A(略)层租赁合同》剩余租赁期限。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三立大厦A(略)层租赁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2.租赁期限内,出租方有权委派人员对出租项目进行定期巡查,包括并不限于检查承租方是否存在使用运营中存在安全隐患、擅自改变出租项目用途、未经允许实施装修改造、违规转租、消防安全等行为。
13.由于三立大厦A座为混合产权建筑,(略)体外墙安装经营品牌标识。承租人如须安装品牌标识,应提供品牌标识安装方案,征得出租方同意后,出租方会配合其协调其他业主,但不承诺能够解决该事项。如协商过程中,其他业主提出经济性条件,则相关成本应由承租人承担。
14.三立大厦物业设施较为陈旧,存在部分安全隐患。因三立大厦于2001年投入使用,距今使用已经二十余年,部分物业设施存在年久失修的情况,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针对相关隐患,出租方正在组织进行修缮整改,(略)(略)。承租方如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承租方已充分知悉并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特别提示:
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融资企业简介
投资价值描述
融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略)
基本情况注册地(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所属行业-
经济类型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经营规模
经营范围
股东个数职工人数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前一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万元万元万元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万元万元万元
备注
前二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万元万元万元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万元万元万元
备注
前三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万元万元万元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万元万元万元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日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万元万元万元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万元万元万元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略))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且出资期限、实缴资本比例处于合理范围(综合出资期限、实缴资本、经营情况等判断)的企业法人。2.意向承租方须提供信息披露期间任一时点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若由不同银行出具的,出具时间应为同一日)。3.意向承租方或其实际控制人需自持、租赁或合作运营不低于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的物业。(以不动产权证、租赁合同或合作运营合同为准)4.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与出租方不存在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或者不存在未执行的判决、裁决。(报名时需提供承诺函)5.(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法人报名参加。(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和“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报名时需提供承诺函)6.意向承租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及失信记录(以“(略)”网站((略).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为准,报名时需提供信息公告期内的“(略)”查询页截图)。7.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承租。8.意向承租方需提供符合租赁用途所要求的必须的资质、许可等证明。9.意向承租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略)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承租申请书》、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内部决策文件、承租方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现场踏勘确认书、运营管理方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证件等;以及交纳交易保证金),接收资产承租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
2.(略)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标的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3.意向承租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交易保证金予以没收;意向承租方未能成为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略)返还。意向承租方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处置。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通过汇款、(略)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略)+资金用途”。(广东产权保证金账户名称:(略)
4.意向承租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略)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5.(略)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承租方提供补充资料。(略)审核后,确定合格意向承租方。
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的,该合格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成交价按出租底价与承租方在《承租申请书》所填意向承租价格孰高原则确定;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略)络多次报价方式:(略)
6.合格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略)通知的时间、地点:(略)
账户名称:(略)
(略)(略)0002
开户行:(略)支行
(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005896P
7.(略)在收到交易双方已签署的《三立大厦A(略)层租赁合同》(并按合同条款完成履约保证金缴纳)及承租方足额服务费用次日起3个工作(略)无息退回。
8.(略)出具交易凭证前,(略)支付有关交易服务费用。承租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略)
9.(略)提交书面承租申请材料的法人。(略)和出租方审核,(略)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承租方。
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项目前已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略)网站发布的本出租标的出租信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和招租项目要求。
2.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即为现场踏勘及尽职调查期。踏勘预约时间:项目公告期间的工作日(9:30-11:30,14:00-16:00)。踏勘预约联系人:(略)
3.意向承租方需在实地踏勘出租标的资产的基础上,制作承租后的运营管理方案,该方案作为承租申请材料的组成部分,随同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未能按时提交运营管理方案的将被视为无效承租申请。
4.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拟定的《三立大厦A(略)层租赁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并按协议约定支付价款。若承租方未按上述要求签订合同,视为承租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合同,出租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承租方已经缴纳的保证金。
5.出租标的物出租用途为办公和商业,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能更改该物业的用途,承租方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及省、市相关消防、环保条例的规定,自行办理环评、消防、街道租赁备案、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工商证照、经营用途的资格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建设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略)或出租方的责任,不得利用承租物业从事非法或违法经营活动。
6.出租期内,如若承租方出现违反安全责任义务、消防责任义务、日常维护修缮义务,并且拒不整改或租赁期内多次触发的,出租方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每次违约行为应承担定额的违约金,每违反一次支付(略)违约金,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直至全部扣完,并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7.租赁期满或《三立大厦A(略)层租赁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承租方逾期腾退交还租赁物的,出租方有权按照租金标准的2倍收取场地占用费,承租方逾期支付占用费的,出租方有权按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标准追偿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腾退超过30天的,出租方有权任意处置承租方物品,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出租方处置承租方物品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承诺已知悉本次出租标的资产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确认且无异议,并愿意按出租标的资产的现状承租,按相关要求自行办妥规划、环评、消防、环保及合法经营等手续,并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障碍或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租赁房屋并导致合同不能履约的风险。承租方承诺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三立大厦A(略)层租赁合同》或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承租方承诺自行承担因出租标的前述现状导致的合同纠纷等风险,(略)任何责任。
9.其他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具体详见交易机构备查《三立大厦A(略)层租赁合同》文本。
其他披露事项
保证内容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投资须知内容和《(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处置方法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投资须知内容和《(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投资方的,在投资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略)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项目设置收购诚意金的,
(1)收购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略)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收购诚意金在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投资方后,等同于保证金金额的部分自动转为保证金,收购诚意金余额在投资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不符合资格的,收购诚意金在投资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价款支付方式:(略)
其他披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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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需求和遴选方案
信息发布需求信息发布期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1.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发布,最多延长46个周期。
2.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3.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信息发布终结,说明:
遴选方案遴选方式:(略)
遴选方案
经办人联系方式:(略)
交易机构联系人:(略)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交易机构联系邮箱:(略)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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