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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商城街道(新寨)邻里中心改造提升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信阳 发布日期:2024-05-13
所属地区:河南 - 信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新寨)(略)改造提升项目一标段,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略)办事处,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人行道改造提升,文化长廊新建等工程。
3、建设地点:(略)
4、(略):偃政采公开-2024-19
5、(略):偃建招(2024)12号
6、(略):偃师工施招标(2024)0050号
7、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9、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0、工期:20日历天。
1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3、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4、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5、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略).36元。
注: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略)
价高于(不含等于)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6、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略)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略)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略)”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略)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略)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1、(略)上获取:(略)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05月14日至2024年05月20日24:00,(略)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略)
3、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略)开标一室((略))。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略)使用CA(略)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略)”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略)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略)(http://(略)),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略)首页-办事指南-(略)-操作手册-《(略)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略)内向招标人:(略)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略)》、《(略)》、《(略)》、《(略)网》上发布。
2、投标人(略)站获取:(略)
八、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3
监管部门:(略)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
2024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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