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
(略)标准化厂房及宿舍等配套设施工程改造一期项目监理的澄清(答疑)公告2
(略):czsjgc
(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滁州
(略)标准化厂房及宿舍等配套设施工程改造一期项目监理作如下澄清(答疑):
1.问:(1)根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1号)第六条规定“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我公司为响应国家社保属地化政策,确保员工能够享受当地的社会福利,我公司将员工社保实施属地化管理,
(略)缴纳的社保,是否予以认可。(2)我公司提供业绩奖项拟为工业厂房污水处理厂项目,此工程为工业厂房配套工程使用工程,请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1)予以认可。(2)不符合。
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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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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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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