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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正兴路209号阳光小筑1栋1单元2楼7号房屋、室内物品(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发布日期:2024-05-13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法院公告
(略)内物品(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2024)川0117执恢49号

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代为售卖本标的物,仅在淘宝/(略)予以公开拍卖,全程公开、透明、零佣金。意向竞买人若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拍的,所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妨碍执行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略)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标的物尾款期限为成交之日起15日内,尾款期限不可延期。买受人须在尾款期限内付清余款并至本院签署成交确认书,否则本院均视作悔拍,且不再另行通知。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6月13日10时至2024年6月14日10时(延时的除外)(略)(户名:(略)(略)人民法院,(略)址:(略)—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略)_list.htm)进行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略)1厅1厨1卫;规划用途:住宅;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权利性质:出让;土地使用期限:-2076/9/30
注:房屋空置。(略)下反映漏水,物业将锁换了处理漏水,钥匙在物业处。
标的物所(略)内物品详见附图。以现场为准。
注:拍卖标的物包括但不限于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登记备案等客观现状,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现状信息责任。
起拍价:30.8714万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0.3万元(及其整倍数)
本院根据该案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上所记载的当事人住所地址:(略)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略)(略)的时间为准。
四、拍卖方式:(略)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可以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应当审核买受人提交的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凭证明材料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买受人凭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从2020年1月1日起,拍卖成交的,基于本次司法拍卖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买受人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7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提交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物管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略)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6月6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也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
九、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略)将对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6月29日前付清(户名:(略)(略)(略),付款时在备注注明拍卖款)。并在交纳尾款后携带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到本院财务窗口开取票据后,联系本院监督电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续过户相关事宜联系承办法官。注:本院诉讼服务大厅可现场刷卡交纳拍卖余款。
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注:竞买人欲通过贷款方式:(略)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若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因限额无法支付的,(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网址:https://(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须知等。
咨询、看样电话:(略)
本院地址:(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略)(略)人民法院
二0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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