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主要从事办公室事务、项目外业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服从安排,事业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男女不限,会计算机操作、大专以上文凭等优先;
(六)
(略)人社局关于困难对象的条件或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指持有《就业创业证》并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
1.残疾人员:指持有《残疾人证》和《残疾人军人证》的城镇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指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
3.低保家庭人员:指享
(略)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5.长期失业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员;
6.失地人员:指依
(略)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7.符合上述1-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
(略)搬迁群众;
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略)市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略)
3.本人曾被劳动教养的;
4.本人受过行政、党纪处分的;
5.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三、薪酬待遇
(一)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签订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单
(略)人社局批准聘用的通知按照规定与被聘用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三)工资不低于
(略)最低工资标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5月1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30至18:00)。
(二)报名地点:
(略)
(三)咨询电话:
(略):
(略)。
(略)就业困难业务电话:
(略)。
(四)报名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意向人员下载并填写附件《
(略)建设局公益岗位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携带《报名表》、相关资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创业证等)及复印件报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五)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
(略)建设局负责解释。
(略)建设局
2024年5月13日
文件下载:
(略)建设局公益岗位报名表.docx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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