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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包头医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的通知

所属地区:内蒙古 - 包头 发布日期:2024-05-13
所属地区:内蒙古 - 包头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各二级学院、(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精细化管理,提高学校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压实压紧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主体责任,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请各相关单位:(略)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依据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4号)《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
二、工作内容
1.各二级学院、(略)作为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责任单位:(略)
2.各二级学院、(略)对本单位:(略)
3.填写《包头医学院实验室及辅助用房安全信息登记表》,建立本单位:(略)
三、工作安排
按照学校整体时间安排,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4年5月6日-5月15日):动员部署阶段。向各二级学院、(略)负责同志传达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4号)文件精神,部署我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的各项工作。
第二阶段(2024年5月16日-5月23日):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审核认定阶段。各二级学院、(略)制定《XXX学院/中心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汇总《包头医学院实验室及辅助用房安全信息登记表》,建立本单位:(略)
第三阶段(2024年5月24日-5月31日):监督检查阶段。由教务处、科研处、校园安全管理处、后勤保障处、(略)组成检查小组,监督、检查各单位:(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略)
(二)各二级学院、(略)严格按照各项任务完成时间节点将《XXX学院/中心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包头医学院实验室及辅助用房安全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学院或部门公章,主管领导签字)报送至相应的主管职能部门管理人员OA。
科研处联系人:(略)
电话:(略)
教务处联系人:(略)
电话:(略)
校园安全联系人:(略)
管理处电话:(略)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4号)
2.《包头医学院实验室及辅助用房安全信息登记表》
3.《XXX学院/中心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包头医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附件【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已下载次附件【附件2包头医学院实验室及辅助用房安全信息登记表(1).xls】已下载次附件【附件3XXX(略)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实施方案.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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