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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陕西省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团队)培育计划项目的通知

所属地区:陕西 发布日期:2024-05-13
所属地区:陕西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预告
更新时间:2024/05/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各处室、各科室:
根据《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申报2024年陕西省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团队)培育计划项目的通知》(陕卫发〔2024〕24号)文件,省卫健委2024年度高层次人才(团队)培育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正式启动。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数量
2024年陕西省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团队)培育计划项目下设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创新团队3个专项,培育周期为3年。
已入选中省人才计划、科研计划、(略)和团队建设计划的申报对象,以及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资格条件
(一)领军人才。申报人应当为从事卫生健康科学前沿研究和技术创新,具有较强科研领导能力,已取得重大原创或高水平科技创新成果;长期在医疗卫生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能够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社会影响较大、同行认可度高;在公共卫生、疾病预防领域贡献突出,在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骨干带头作用,有成为“首席专家”潜力的人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正高级职称,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职称,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2.申报需至少符合下列8项条件中的5项:
(1)近5年获国家级科技奖励,或省(部)级科技奖励(奖励类别同国家奖)一等奖(排名前五)或二等奖(排名前三)或三等奖(排名第一)。
(2)近5年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不少于2项,或主持厅(局、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不少于3项(其中省级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财政科研经费累计50万元以上,并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3)近5年以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际SCI收录专业期刊上发表论著≥6篇。其中基础医学申请者发表专业论文累计IF≥15或单篇IF≥7(或中国科学院2区及以上论文);临床、预防、药学申请者论文累计IF≥7或单篇IF≥5;中医及中西医结合学科申请者论文累计IF≥5;护理学科申请者论文累计IF≥3。
(4)近5年主编或副主编出版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专著不少于1部,专著为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物,(略)ISBN及CIP号;或参编全国高等医药院校统编教材不少于1部。
(5)(略)(重点实验室、(略)(略)(略)等)负责人。
(6)担任中华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康复医学会、中国药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专业委员会委员或省级相应学会专业委员会副主委及以上学术职务。
(7)担任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负责人。
(8)在重大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中做出突出贡献;(略)或表彰奖励。
(二)青年人才。申报人应当为具有多学科背景的高层次、复合型、创新型的青年人才,在技术攻关、学科建设有突出贡献,有较高的医学创新能力和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在专业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大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优秀青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高级职称,硕士学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公共卫生专业人才可放宽至硕士学位。
2.在一线工作5年以上,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质较高、发展潜力较大,具有较强的疾病防治和科技创新能力,业务量位居所在单位:(略)
3.申报需至少符合下列6项条件中的4项:
(1)获省部级科技奖及以上奖励。
(2)近5年参与省(部)级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或主持厅(局、市)级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
(3)以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际SCI收录专业期刊上发表论著≥5篇,或发表SCI期刊论文累计IF≥7或单篇IF≥5。
(4)在所(略)引进并实施一项紧缺新技术,填补当地空白,有效提升当地医学相关学科发展水平。
(5)(略)负责人。
(6)在重大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中做出突出贡献;(略)或表彰奖励。
(三)创新团队。申报团队主攻方向符合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技术水平处于省内先进、国内一流;具有明确的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完善的创新工作体系,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拥有高水平团队带头人,取得较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团队组织结构稳定,专业、年龄、梯队结构合理,具有完备的管理体系和完善的单位:(略)
1.团队带头人是团队所属单位:(略)
2.团队带头人申请年龄一般应在5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含)后出生)。
3.团队带头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在本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已取得代表性成果,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能力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4.核心成员5-8人(其中依托单位:(略)
5.本年度只能参与1个创新团队申报且未在我省尚未验收通过的人才、科技创新团队项目中担任团队带头人或核心成员。
三、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申报对象填写《高层次人才(团队)培育计划领军人才、青年人才项目申报书》《高层次人才(团队)培育计划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书》,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人事处。每个申报对象只能申报1个专项。
(二)审核推荐。医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组织评审后,择优确定拟推荐项目(全院不超过3项),经医院党委会审定同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卫生健康委。
四、经费资助
对入选陕西省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团队)培育计划项目的,分别一次性给予领军人才每人20万元、青年人才每人10万元、创新团队每个25万元的省财政资助经费,医院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经费配套,支持周期内全部到位。资助经费和配套经费由入选个人或团队负责人自主支配,主要用于学术活动,包括访学研修、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科技合作、发表论文论著等。所在单位:(略)
五、管理考核
省卫生健康委为2024年陕西省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团队)培育计划项目入选对象颁发证书,分别授予“陕西省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团队)培育计划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创新团队”称号。医院与入选对象签订目标责任书,负责日常考核等工作。支持周期满后,省卫生健康委将组织考核评估。
六、申报工作要求
(一)陕西省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团队)培育计划是全面加强我省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科室要迅速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广泛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和团队积极申报,做到应报尽报,并为申报对象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二)各申报对象要客观、如实、完整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凡申报材料不全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评审。对弄虚作假取得入选资格的,或在培养期间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违反党纪党规、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或退出项目计划。
(三)请各科室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于5月15日下班前完成申报,将申报材料(纸质版3份和电子版)报送人事处513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略)
附件:1.高层次人才(团队)培育计划领军人才、青年人才项目申报书
2.高层次人才(团队)培育计划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书
(略)
2024年5月13日
附件【附件1陕西省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团队)培育计划领军人才、青年人才项目申报书.docx】已下载次附件【附件2陕西省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团队)培育计划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书.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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