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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天津市血液中心所需一次性加样尖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5月16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开标时间:2024年5月31日8:30天津市血液中心所需一次性加样尖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发布日期:2024-05-13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名称:(略)
招标文件获取:(略)
开标时间:2024年5月31日8:30
(略)网获取:(略)
一、(略):TGPC-2024-A-0047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略)所需一次性加样尖
具体包括:其他橡胶、塑料、玻璃和陶瓷制品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按批次供货,自接到采购人:(略)
采购方式:(略)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65.472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65.472万元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否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述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略)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略)
招标文件获取:(略)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8:30
(略)址:(略)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九、联系方式:(略)
1.采购单位:(略)
地址:(略)
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300161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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