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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南阳 发布日期:2024-05-13
所属地区:河南 - 南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根据《事业单位:(略)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30人。本次招聘人员为事业全供编制,具体招聘岗位及待遇详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四)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略)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略)
(七)在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最低服务期为5年。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略)(略)站((略).cn/)(略)站(https://(略).cn)进行发布。
(二)网上报名
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5月15日9:00至2024年6月14日18:00(略)站(https://(略).cn/),点击“2024(略)上报名入口”(略),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多报者无效。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略)和密码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三)资格审核
(略)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四)面试考核
招聘博士研究生及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的职位,采取考核招聘的形式进行。组成考核专家组,通过当面交流、沟通等方式:(略)
面试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考核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报名登记表》(报名成功后及时打印)、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略)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考核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略)
(五)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进行。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地点:(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略)
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七)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待遇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略)(略)站,(略)站发布,(略)站信息,保持通讯畅通。
(二)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招录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妨碍招聘工作,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将按照《事业单位:(略)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招聘辅导培训班。
医圣祖庭地,诚邀天下才。欢迎有志投身南阳发展的优秀人才踊跃报名!
招聘咨询:0377—(略),0377—(略)
监督电话:0377—(略),0377—(略)
附件1.2024年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
2.2024年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
附件2
2024年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从到校工作之日起,按七级副教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发放五年;博士研究生的副教授,从到校工作之日起,按四级教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发放五年。五年后按实际职称享受相应待遇。符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时,学校直接推荐上报。
2.博士研究生到校工作满一年后,经组织考核优秀者,根据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可聘任管理七级岗(正科级),享受相关待遇。
3.博士研究生从到校工作之日起享受博士津贴。博士津贴的发放管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4.提供周转住房并发放购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到校工作后学校安排周转住房,可在服务期限内居住(水电费、物业费等自理)。居住期间购买住房的,凭购房合同学校一次性发给购房补贴30万元(扣除每居住周转房一年1.5万元的费用)。若不要求安排周转住房的,凭购房合同学校一次性发给购房补贴30万元。
5.按照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科研项目的,经科研处、教务处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后,经学校研究,给予科研启动经费资助。
6.帮助解决子女入学(小学、初中)问题。
7.博士研究生的配偶,学校安排相应工作。其配偶为普通本科学历及以下或中级职称及以下的,服务期延长四年。
8.根据中共(略))文件精神,对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经(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3年内每月给予(略)补助。
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1.教育系列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辅系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入编后直接聘用相应职称。
2.卫生系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入编后须转评教育系列相应职称。
3.在原单位:(略)
4.教授职称人员到校工作后学校安排周转住房,可在服务期限内居住(水电费、物业费等自理)。居住期间购买住房的,凭购房合同学校一次性发给购房补贴30万元(扣除每居住周转房一年1.5万元的费用)。若不要求安排周转住房的,凭购房合同学校一次性发给购房补贴30万元。
5.配偶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的,专业不受招聘职位的限制,可按人才引进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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