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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八楼813房间及部分设备整体转让(中机畜牧业)(三次挂牌)(国资监测编号GR2024NM1000319-3)

所属地区:内蒙古 - 呼和浩特 发布日期:2024-05-13
所属地区:内蒙古 - 呼和浩特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名称:(略)
挂牌起始日期(略):00:00挂牌截止日期(略):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期。
标的概况标的坐落呼(略)
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约(㎡)93.54套内建筑面积(㎡)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为准
土地使用权面积(㎡)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为准使用期限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为准
权利性质划拨房产类型办公用房
房屋结构以实地勘验为准所在层数以实地勘验为准
房屋户型以实地勘验为准房屋朝向以实地勘验为准
房屋现状租赁情况无(转让方使用中)装修情况以实地勘验为准
抵押情况无配备电梯是
欠费情况无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以实地勘验为准
其他情况见特别告知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739062.00
评估基准日(略)
(略)
转让底价(元)665155.80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略)
(略)(略)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略)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会议纪要
(略)
特别告知
1、本次转让标的为一间办公用房及部分设备。其中房产位于呼(略)”,土地证所有人权人为“(略)”(简称“农机院”);设备资产详见附件明细。
2、标的目前处于转让方使用状态,最终权属面积以标的所在地房产、土地规划部门核定为准,本次转让标的成交价不因实测面积调整而发生变化。
3、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并与农机院、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受让房产。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略)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将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略)(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在通过e(略)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略)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略)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略)不承担任何责任。
7、特别提示:(略)(略)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略)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略)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无
标的交割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照片仅作参考,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勘验现场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略)(略)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略),在竞价结束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略)指定账户。
3、中心在收到《交易合同》、交易价款及服务费后,按照转让方出具的《交易价款转付通知书》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并出具交易凭证。
4、转让方于2008年9月10日与农机院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项目成交后,由农机院配合受让方办理不动产相关事宜,详细情况请意向方在报名前与转让方及农机院咨询确认。
5、税费承担:受让方须自行办理房产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标的权属变更过户涉及的相关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6、转让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将房产交付受让方;房产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及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7、本次转让房产对应土地为划拨用地,土地出让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涉及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
8、转让相关其它条件以转让方、受让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交易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9、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略)(略))的《e(略)竞价交易规则》、《e(略)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现场展示公告期间提前联系。联系人:(略)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略):00:00至(略):00:00
报名手续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国有实物资产交易).doc受让申请书.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略)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全部预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略)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接及资料交接工作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略)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最终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略)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略)
自由竞价时间(略):00:(略)-27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略)标准收费
附件下载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联系方式:(略)
咨询电话(略)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略)
技术支持李经理:(略)
其他
查看原文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国有实物资产交易).doc受让申请书.doc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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