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福建将乐积善新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提标项目用地的批复

所属地区:福建 - 三明 发布日期:2024-05-11
所属地区:福建 - 三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以行政划拨方式:(略)
你委《关于申请以行政划拨方式:(略)
一、同意将位处(略),具体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
二、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略)政府批准并补交土地出让金,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三、该项目建设应符合选址规划、消防、环保等要求,并按规定报批。你单位:(略)
四、具体土地划拨和登记发证手续,由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办理。
附件:福建将乐积(略)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提标项目用地红线图
(略)人民政府
2024年5月9日
附件
附件下载:·将政地〔2024〕20号关于同意以行政划拨方式:(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评论-->收藏收藏打印关闭相关文章
-->·将政地〔2024〕20号关于同意以行政划拨方式:(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