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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服务采购项目(第一包)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宿州 发布日期:2024-05-11
所属地区:安徽 - 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AHTX-(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123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略)
服务范围:(略)市场监督管理局生产流通领域抽检服务,预计抽检工作任务为252批次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略)
服务时间:自某一类样品全部抽取结束之日起,30日内完成该类样品的检验以及《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的填写和寄送工作,在该类样品检验工作全部结束后的7日内将其它相关材料一起统一送达甲方。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略)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略)
2、采购人:(略)
3、被质疑人名称:(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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