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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藏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处置废旧固定资产一批

所属地区:西藏 - 拉萨 发布日期:2024-05-11
所属地区:西藏 - 拉萨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2024年西藏(略)森林消防总队处置废旧固定资产一批
标的名称:(略)
项目编码DSCQ2024C9D(略)-2挂牌价格2.772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挂牌起始日期(略)
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挂牌截止日期(略)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信息详见附件《资产明细表》
资产处置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略)
资产处置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MB1A911938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2.772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略)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一、(略)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略)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请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期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略)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同意按照标的现状受让。因此,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2、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交接。
3、受让方在拆除、吊装和运输标的物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拆卸除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将照价赔偿。拆除标的物由此产生的房屋、人身安全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4、受让方应自行拆除、吊装和运输标的物,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各自缴纳。
6、(略)的交易服务费由转让、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7、意向受让方若需前往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请事前与转让方联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人员授权委托书”前往现场查证。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物后,须与转让方现场签订《标的现场踏勘(查验)确认书》对标的物现状、范围等进行确认(盖章确认)。《标的现场踏勘(查验)确认书》(略)。标的查看联系人:(略)
8、其他信息详见《产权交易合同》、《资产明细表》等资料。
9、本次转让标的物不存在抵押、担保情形。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1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略):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略)
(略)信息为准
保证金处置方式:(略)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略)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披露附件名称:(略)
产权交易合同(样本)请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资产明细表请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略)
交易机构项目咨询联系人:(略)
项目报名联系人:(略)
交易须知
总则
(略)(以下简称“本中心”)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略)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略)对任何人的承诺。(略)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中心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略)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略)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略)官网((略))及第四产权((略)(略)(略)上交易地址:(略)
(略)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参与交易,(略)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略)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略)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中心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略)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略)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略)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略)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略)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略)
第十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略)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略)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中心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三条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略)将同时按以下方式:(略)
(一)(略)(略)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略)
(略)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略)查看通知消息。
(略)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五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略)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略)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六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中心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七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略)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略)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略)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略)
(略)按照《(略)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交易成功后,本中心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略)
风险提示
(略)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略)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略)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略)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略)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略)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略)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略)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略)(略)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略)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略)操作风险。(略)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略)(略)不兼容、(略)时间不符、(略)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略)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略)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略)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略)络故障、非法入侵、(略)(略)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略)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略)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略)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略)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略)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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