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
(略)水厂扩容工程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
(略)
邮编:572500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邮编:
项目名称:
(略)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环评单位:
(略)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工程内容包括取水工程、扩容三曲沟水厂工程、配水工程。本次环评按近期5m3/d取水进行评价。其中:①取水工程:取水泵站土建按远期15m3/d一次性建设,近期设备按5m3/d规模安装,取水头部按远期15.0万m3/d一次性建成,铺设1根DN1500钢管和2根DN1000钢管,管道总长约246m;输水管道按远期15.0万m3/d规模一次性建设,铺设2根DN1200输水管道,管道总长约604m。②净水工程:新建扩容三曲沟水厂1座,近期规模为5万m3/d,远期为15万m3/d。处理工艺:预处理→常规处理→深度处理。③配水工程:管道沿黄流互通/县道x793、225国道向
(略)域铺设配水干管,管道总长度约21.51km,包含DN500~DN800配水干管,DN150预埋支管。此外,本次工程配水管道存在2
(略)段,1处穿越高速。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项目产生的污染源在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产生的各项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
(略)域环境功能的改变,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本评价认为本项目在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后,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中第二十二、城镇基础设施中的“2、市政基础设施:城镇供排水工程”,因而本项目的建设与国家产业政策是相符的。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本项目不属于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因此,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
选址合理性:本项目选址
(略)道x793以东,现状三曲沟水厂西侧山腰处,
(略)查询的“三区三线”图,项目选址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项目自来水厂与取水泵站地块选址为其他设施用地,
(略)用地,
(略)用地、Ⅳ级保护林地,所以项目建设与《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是相符的。
清洁生产水平:无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无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通过采取报告中的设置围挡、沉淀池合理进行施工组织等措施,能够有效地降低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因此技术上是可行的。上述措施实施起来成本低、方便快捷,因此经济上具有合理性;上述措施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相对成熟的工艺和案例,运行稳定且长期有效,只要建设方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建设,上述的保护措施完全能够有效缓解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只要项目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等污染物对周边敏感点影响较小且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产生的影响也结束,施工期结束后,根据原有用地性质进行恢复。运营期
(略)内种植绿化。
环境质量与环境
(略):
(略)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略))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环境空气
(略)为二类环境空气
(略);项目
(略)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略))中的2类标准;项目周边地表水主要为三曲沟水库,三曲沟水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略))表1中的Ⅲ类标准。
环境风险控制:项目施工期做好防渗、防洪、防漏措施;运营期加强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公众参与意见:无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凌庆芬 |
|
【联系电话】 |
13359010251 |
【客服微信】 |
1335901025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