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略)
按照《东莞松山湖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办法》(松山湖发〔2024〕11号,以下简称“本办法”)规定,我局现组织2024年度本办法资助申报工作,除第十条第(二)款下一年度开展受理及第十一条第(一)款科技特派员项目另行发布申报通知外,其余条款均开展受理,具体如下。
一、申报及审批时间
(一)集中受理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5月31日
(二)审批时间
2024年6月至7月集中审批
二、申报内容
(一)本办法第九条(一)(二)
1.科技成果落地融资奖励
2.企业引进奖励
(二)本办法第十条(一)
(略)备案奖励
(三)本办法第十一条(二)(三)
1.技术成果承接落地奖励
2.技术受托开发奖励
(四)本办法第十二条(一)(二)(三)
1.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奖励
2.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奖励
3.共享科研仪器设备机构奖励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及受理
1.
(略),网址:
(略).cn/,于网页顶部标题栏单击“政策服务”,进入政策服务页面后,找到“东莞松山湖
(略)成果转化政策资助”,按照意向申报类别,单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
2.
(略)审核后,申报单位:
(略)
(1)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编制材料目录,并按目录顺序排列各项材料(资助申请表放前面),采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胶装、线装或打孔装),除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外,整册加盖骑缝章。
(2)同一申报单位:
(略)
对于申报材料不完整、不符合报送规范要求的,松山湖科技创新局将通知申报单位:
(略)
(二)审批及拨款
松山湖科技创新局可根据实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审核或评定、开展现场考察或组织答辩,并按本办法第四章规定履行审核呈批手续,根据松山湖管委会审批结果,联动松山湖财政国资局做好资助经费拨付工作。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
(略)
(二)申报单位:
(略)
(三)申报单位:
(略)
五、咨询方式:
(略)
本通知由松山湖科技创新局负责解释。
业务咨询电话:
(略),卢先生
特此通知。
附件:1.东莞松山湖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办法
2.《东莞松山湖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办法》2024年度成果转化实施办法资助申报指南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
(略)
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
附件:
1.关于开展2024年度松山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办法资助申报的通知.pdf
2.附件1.关于印发《东莞松山湖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办法》的通知(松山湖发【2024】11号).pdf
3.附件2.《东莞松山湖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办法》2024年度成果转化实施办法资助申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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