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辛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辛自然资告[2024]006号)

所属地区:河北 - 石家庄 发布日期:2024-05-11
所属地区:河北 - 石家庄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
辛自然资告[2024]006号
(略)人民政府批准,(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略)
一、挂牌出让方式:(略)
(略)(略)号宗地总面积:9814平方米宗地坐落:(略)东侧、支路27南侧
年限:70年容积率:1<并且<3.5建筑密度(%):≤39
绿化率(%):21≤建筑限高(米):<1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略)
普通商品住房9814
投资强度:保证金:1990(略)(略)BA0018
起始价:3980万元加价幅度:4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24年05月31日09时30分挂牌结束时间:2024年06月09日09时30分
(略)(略)号宗地总面积:20439.75平方米宗地坐落:(略)交叉口以东260米南侧
年限:50年容积率:1.3≤建筑密度(%):40≤
绿化率(%):≤15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略)
工业用地20439.75
投资强度:4500万元/公顷保证金:940(略)(略)BA0047
起始价:940万元加价幅度: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24年05月31日09时30分挂牌结束时间:2024年06月09日09时30分
(略)(略)号宗地总面积:42157.11平方米宗地坐落:(略)东侧、寒梅街南侧
年限:50年容积率:1.3≤建筑密度(%):40≤
绿化率(%):≤15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略)
工业用地42157.11
投资强度:4500万元/公顷保证金:2065(略)(略)BA0048
起始价:2065万元加价幅度:21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24年05月31日09时30分挂牌结束时间:2024年06月09日09时30分
(略)(略)号宗地总面积:2324.08平方米宗地坐落:束鹿大街南侧,(略)西侧
年限:40年容积率:≤0.6建筑密度(%):≤45
绿化率(%):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略)
零售商业用地2324.08
投资强度:保证金:835(略)(略)BA0038
起始价:835万元加价幅度:9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24年05月31日09时30分挂牌结束时间:2024年06月09日09时30分
(略)(略)号宗地总面积:3455.73平方米宗地坐落:(略)东侧、丽园街北侧
年限:40年容积率:≤0.6建筑密度(%):≤50
绿化率(%):20≤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略)
零售商业用地3455.73
投资强度:保证金:830(略)(略)BA0019
起始价:830万元加价幅度:9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24年05月31日09时30分挂牌结束时间:2024年06月09日09时30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略)获取:(略)
五、(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7日15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06月07日15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略)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略)号号地块:2024年05月31日09时30分至2024年06月09日09时30分;(略)号号地块:2024年05月31日09时30分至2024年06月09日09时30分;(略)号号地块:2024年05月31日09时30分至2024年06月09日09时30分;(略)号号地块:2024年05月31日09时30分至2024年06月09日09时30分;(略)号号地块:2024年05月31日09时30分至2024年06月09日09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略)(略)(略)(略)(略)号地块挂牌成交价不含契税;2、本次公开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低于底价不成交;3、(略)(略)号地块标准地模式出让,详见须知;4、(略)(略)号地块本次挂牌将地上附着物在土地出让过程中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出让。挂牌出让后,竞得人需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使用地上附着物。挂牌成交后,由(略)农业农村局负责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移交工作,若出现纠纷,由(略)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解决,确保竞得人顺利进场。
八、联系方式:(略)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