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以下简称“采购人: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2.采购方式:
(略)
3.采购内容:选择1家服务商,
(略)食堂所需米、面、食用油、杂粮、鲜肉、禽蛋、水产品、鸡鸭产品、冻货、蔬菜、干菜、调味品、水果、酸奶、牛奶、饮品、方便面、火腿肠等各类食品食材供应商,采购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具体服务内容及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
二、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依法设立,能够
(略)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
2.必须在我国境内有效注册,注册资本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独立法人资格,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沈阳本地企业或者外地企业在沈阳本地设有分支机构。
5.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能够提供2021年1月至今3个以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首页、供货范围、双方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页)。
7.供应商应提交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并盖章(在“信用中国”网站
(略).cn查询,最终认定以采购人:
(略)
8.具备稳定的供应能力,能够按时按量交付货物。
三、获取:
(略)
获取:
(略)
1.供应商选择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采购公告底部点击“领取文件”;
2.供应商根据界面提示,
(略)信息,并提交审核;
3.审核后,供应商即可在线下载领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获取:
(略)
四、提交响应文件
报名后,供应商可在线提交响应文件。有关上传、提交、
(略)站右下角“操作手册”一栏第一项进行下载查阅。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3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接受供应商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址:
(略)
五、评审时间
1.评审时间:2024年5月2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址: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单位:
(略)
八、采购人:
(略)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项目经理:
(略)
联系电话:
(略)
电子邮箱:
(略)
(略)址:
(略)
(略)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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