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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公寓防疫物资处置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发布日期:2024-05-11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开标倒计时天小时分钟明珠公寓防疫物资处置公告

项目
名称:(略)
明珠公寓防疫物资处置
项目
(略)
2024AGGCJ00033
委托方
(略)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交易监督部门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略)财政局
联系方式:(略)
公告及
竞价
期限
公告期:2024年5月11日9:00始至2024年5月23日17:30止。
(略)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24年5月11日9:00时始至2024年5月24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一、转让标的情况
(略)存放于明珠公寓的防疫物资共14项,具体详见公告附件:物资处置清单(清单仅供参考,实际数量以现场存放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与委托方联系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标的现状,自行向委托方咨询确认标的具体情况,如有疑问,主动向委托方咨询。(略)总经理:(略)
转让
底价
(略)
交易保证金
(略)
价款
支付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0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于《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被(略)及其(略)(市)、区((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三、转让条件
1.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面积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在现场勘察过程中意向受让方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由何种原因造成,转让方均不承担责任。
2.标的存放现场,受让方须自行组织车辆、人员及相关搬运机械至标的存放现场提取装运标的,标的相关拆运工作和费用及拆运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受让方须在转让价款付清后10天内将所转让物资拆除并运输完毕。运输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装运和清场费用)等均由受让方承担,不包含在转让价款内。
4.本项目委托方不开具转让价款发票,(略)下载电子收据。
5.转让资产最终只允许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即本次转让最终证载产权方名称:(略)
6.受让方必须实际踏勘现场并接受标的现状,不得以设备破损、零部件缺失等理由拒绝履约,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7.物资为防疫期间使用物品,受让方在成交后需自行对物品消毒后使用。
8.所有物品为已使用状态。
9.其他特别说明:
(1)受让方须遵守国家、省、市相关再生资源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拆卸、清运、残料处置等工作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服从委托方有关工作时间、人员、物品出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现场监督与管理,并遵守如下规定:①如在拆除过程中遇到特种作业的,须派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如金属焊接切割等专业)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②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如爆破拆除),受让方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略)
(2)本次转让标的中可能包含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所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内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对转让标的进行勘察。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的规定,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燃料,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物理、化学特性的方法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减少或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将其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受让方对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应当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未取得处理资格的,应当将其交由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
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转让合同》。
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略)
(略)络连续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略)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略)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略)
交易主体库登记
意向受让方须(略)场主体库登记注册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略)
1.意向受让方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略)(网址:(略))。初次通过CA(略)的交易主体进入首页后选择CA登录。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点击用户名登录,可用原主体库用户名密码登录,(略)(略)跳转登录。
(略)网站(网址:(略).cn)办事指南-主体库登记-《市场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项目登记
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受让方,(略)(网址:(略)),进入后选择点击“(略)”;(略)后,点击左上角的“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竞价”,再点击“添加保存”提交登记申请,意向受让方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受让方实际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交纳交易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登记成功后,(略)以转账的方式:(略)
(略)如下:
户名:(略)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高新(略)支行

(略)
(略)(略)41
保证金支付完成后,(略)(略)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略))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略)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略)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成功,(略)不承担任何责任。
项目竞价
1.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略)参与竞价活动。
2.(略)络竞价须知。
3.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略)或其整数倍。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略),否则可能导致异常。(略)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让方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注:1.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略)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本公告电子附件《产权交易操作手册》。
2.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登记及竞价,即视为对本公告内容的全部响应,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转让活动。
六、竞价后相关程序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略)(略)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略)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受让方为企事业单位:(略)
交易保证金
处置
1.按公告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合同签订并在完成合同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略)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受让方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
异议
方式:(略)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略)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略)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略)
2.项目名称:(略)
3.被异议人名称:(略)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议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交易服务费
收取
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的成交价50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取比例为1.6%;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5%;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为1%;超过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为0.5%,超过10000万元至50000万元,为0.48%,50000万元以上部分,为0.1%,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七、其他说明
1.(略)(略)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略)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截止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略)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略)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略)站上及时发布(网址:(略).cn),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略)查询。(略)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略)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略)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八、联系方式:(略)
现场踏勘
联系人:(略)
主体库登记
联系电话:(略)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略)
技术支持
(略)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略)








附件1:
(略)络连续竞价须知
1.(略)络连续竞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略)
2.网络连续竞价方式:(略)
3.(略)进行报价,(略)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
4.本次竞价活动由自由报价期和延时竞价期组成。
5.报价具体流程如下:
(1)公告发出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自由报价期意向方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和现有最高有效报价。下一轮报价应在前轮报价的基础上增加一个或几个加价幅度。意向方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期。本项目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延时竞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延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延时竞价周期;在一个延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3)根据有关规定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可通过行使优先权将当前最高报价确认为自己的最新报价,使自己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略)界面的报价历史中最高报价将变为优先权人的报价,优先权人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此时其他意向方的前次报价自动失效,其他意向方应决定是否再次报价。没有更高报价的,交易标的由优先权人竞得。如优先权人未及时行使优先权,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4)设置多级优先权时,行权级别不同的优先权人在相同价格上行权的,级别高的优先权人行权成功。行权级别相同的优先权人在相同价格上行权的,行权时间在先的优先权人行权成功。
6.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略)查看报价结果。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略)将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7.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信息并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1)如因意向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或无法行使优先权;
(2)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3)(略)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
8.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略)有权中止项目。(略)络报价结果,(略)将不予确认,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略)无法正常运行的;
(2)(略)服务器受到攻击、(略)络故障、系统设备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延迟;
(3)(略)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阶段结束时间、限时竞价阶段结束时间、优先权人行权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4)《(略)产权交易中止和终结交易操作细则》规定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5)(略)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9.异常情况处理
(略)未能及时暂停报价而出现报价结束的,(略)故障导致项目信息需要重建的,(略)将中止报价活动。(略)显示的最高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非成交价格;最高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报价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报价活动的,待影响报价正常进行的事项消除后,(略)将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略)
(1)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已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继续报价。继续报价时按暂停报价时的最高报价者及其报价作为起始状态并设置一定时间的自由报价期及延时报价期继续组织报价。
(2)如继续报价无人应价时,则确认起始状态的价格为成交价格,起始状态的最高报价者为报价最高的意向方。按照本须知第6条的规定确认成交人。
(3)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组织竞价,确认成交人。
10.其他未尽事项详见《(略)
11.(略)









附件2
资产转让合同


委托方(甲方):(略)
住所地:合肥(略)创新产业园二期H2栋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资产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转让标的

转让标的相关描述:(略)存放于明珠公寓内的清洁工具篮、客房工作车、钢质平板车、电风扇、餐车、全棉床单、被子、全棉被套等防疫物资。运输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装运和清场费用)等均由受让方承担,不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略)出具的《(略)(略)
第二条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一)对转让标的拥有有效的处分权;
(二)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三)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四)本合同的签署与履行没有违反对甲方已签署的合同、协议及所有法律文件;
(五)给予一切合理及必要的协助,以完成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所需的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变更。
第三条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一)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二)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授权、审批,以及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第四条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方式:(略)
(一)转让价格:
甲方将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元(大写: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二)价款支付方式:(略)
乙方须自《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转让价款缴(略)财政,由(略)社会发展局工作人员开具非税收入缴款单,具体操作流程乙方自行向甲方咨询。(略)下载电子收据。
第五条转让标的交割事项
(一)转让标的以现场现状移交;
(二)(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第六条转让税费的承担
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装运和清场费用)等均由受让方承担,不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七条特别约定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资产转让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不得擅自变更。甲、乙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合同风险及任何问题由双方自行承担。
(二)明珠公寓防疫物资处置公告作为本合同组成文件。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因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二)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甲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次日起按逾期金额每日的标准向乙方追究违约利息。若乙方逾期超过(个月)内仍未按照合同支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万元。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略)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略)
1.由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甲方所(略)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略)备案。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略)留存1份。


甲方(章):乙方(章):
单位:(略)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物资处置清单.xls产权交易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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