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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东太湖清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苏州 发布日期:2024-05-10
所属地区:江苏 - 苏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略)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法人(略)水利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人:(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略)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总体建设内容:(略)东太湖生态清淤对减(略)内源污染,改善取水口周边水动力条件等具有积极作用,(略),提高太湖重(略)水源地的供水安全保障。工程总投资:10177.81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招标范围:本工程(略)域位于(略)北亭子港水源地西(略)域,清淤面积1.26km2,清淤方量51.78万m3。清淤设备采用环保绞吸式挖泥船;清淤固化工艺采用板框压滤,固化场土方外运30万m3;尾水采用“混凝沉淀-AO”工艺进行处理;以及固化场地后期场坪复绿。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本合同对应投资金额约7822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200天。工程计划于2024年6月6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4年12月23日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略)
(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7)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略)
(9)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10)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以下规定: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略)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略)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略)
(2)投标人在获取:(略)
4.2获取:(略)
投标人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略)(略)—“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略)—投标单位:(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31日10时1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略)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略)
5.2.(略)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略)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略)—“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略)—投标单位:(略)
(略)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略)
(略)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略),客服QQ:(略);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略)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略),客服QQ:(略)(略)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略),客服QQ:(略)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略)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项目经理:(略)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施工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从2023年9月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的在投标人单位:(略)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社保缴费证明需明显标注。
13.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4.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C=A×Q1+B×Q2,
C:评标基准价;
B:投标人有效报价(此处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0%的投标)平均值。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0%的投标后(被剔除的仅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不作否决投标处理),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剔除其中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10时,取剔除其中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其中n个最高价和n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n=有效投标单位:(略)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A:最高投标限价;
Q1:60%、65%、70%三者其一,((略)随机抽取);
Q2=100%-Q1
最高投标限价:7450.96万元整。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34分;2.报价:60分;3.船舶设备3分;4.业绩3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略)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略)(1)
一、施工组织设计(34分)
1.1资源配置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工期(3分)
1、投入本项目施工的主要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可行,数量、设备选型合理,有详细的计算说明(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各工种劳动力的安排安排合理(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略)络图,(略)径准确、清晰,工程进度计划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合理且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工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序分解详细合理,进度保证措施可靠(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1.2临时工程设计、实施方案与保证措施(5分)
1、施工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及相应文字说明,现场交通布置和辅助生产设施布置合理等(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可行、合理(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略)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可行,合理(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1.3施工质量、安全、环保、水保和廉政文化建设、工程资料管理(7分)
1、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组织有保障(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能确保安全生产(资金、人员、设备等)的投入,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防护方案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规定,防护措施有针对性(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健全、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4、水土保持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合理(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5、廉政文化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6、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工地档案室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1.4材料组织、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7分)
1、材料组织。工程及设备材料的采购、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等(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质量保证措施可行(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尾水处理及排放方案合理、可行并符合环保标准要求(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4、工程其余各分部、分项、单元施工程序、工艺合理(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1.5生态清淤工程施工(5分)
生态清淤工程施工程序、工艺合理,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1.6固化工艺(4分)
清淤固化工艺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1.7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3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略)(2)
二、投标报价评分标准(60分)
投标报价(60分)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6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00%以上的,每高1%,在60分基础上扣0.5分;
100%以下的,每低1%,在60分的基础上扣0.2分;
最低得分为零分。
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0分。
(略)(3)
三、船舶设备(3分)
船舶设备(3分)
(1)投标人提供自有环保绞吸式清淤船(配备环保绞刀头)单艘生产率在200m3/h及以上或泥浆泵清水流量在1600m3/h及以上的得1分。
(2)投标人提供自有设备接力泵船的得1分。
(3)投标人提供自有或租赁板框压滤设备满足施工质量及进度要求的得1分。
设备证明材料:船舶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和《船舶检验证》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须体现船舶相关参数(如未体现,需提供厂家证明),否则不得分);板框压滤设备须提供设备发票或租赁协议,否则不得分。
以上证明材料在原件复印件“设备证明材料”目录中上传。
(略)(4)
四、业绩(3分)
项目经理:(略)
拟任项目经理:(略)
项目经理:(略)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完)工验收证明(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略)
企业业绩(1.5分)(联合体任一成员单位:(略)
近5年(2019年5月1日以来(含)、时间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有类似工程(单项合同清淤量50万m3及以上的河湖清淤工程(须采用环保绞吸工艺)业绩的得1.5分。
项目经理:(略)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完)工验收证明(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略)
8.其他内容

9.发布公告媒介
(略)(略)(略)发布。
10.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2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邮编:210019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电子邮件:(略)@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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