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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阳县新城职业学校新建工程(二期)造价咨询(监标)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兴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浙江 - 温州 发布日期:2024-05-10
所属地区:浙江 - 温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略)新城职业学校新建工程(二期)造价咨询(监标)(略)线上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况
(略):XXCG(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元):512100
最高限价(元):512100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名称:(略)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121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略).cn)、(略)(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略)
时间:/至2024年5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略)
地点:(略)
方式:(略)
注:(略)采购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内公告的采购文件仅供社会公众查阅使用,潜在供应商只有通过“(略)”在线登记并获取:(略)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5月30日09:30
开标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略)-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略)
3.其他事项:①本项目通过“(略)(略))”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略)”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略)”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略)-下(略)-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略)(略)技术问题详询(略)
(略)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略)”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略)-下(略)-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
③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略)”。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略)”拒收。
④投标供应商在“(略)”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形式“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略)
⑤通过“(略)”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略)”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⑥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方式:(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方式:(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
联系人:(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5
(略)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略)),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略)
CA问题联系电话:(略)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发布稿)-(略)新城职业学校新建工程(二期)造价咨询(监标).docx
203.2K
c(略)-f681-4b80-864b-9c6bf63fbec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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