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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丹江口市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标包2:丹江口市蒿坪镇观音庙村、卢嘴村、新店村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 - 十堰 发布日期:2024-05-10
所属地区:湖北 - 十堰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丹(略)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标包2:丹(略)观音庙村、卢嘴村、新店村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略):54|发布单位:(略)
(略)网站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HBLS(2024)003-2
2、(略)(略)-00348
3、项目名称:(略)
4、采购方式:(略)
5、预算金额:20.45(万元)
6、最高限价:20.45(万元)
7、采购需求:
标包2:完成丹(略)观音庙村、卢嘴村、新店村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工作。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略)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和丹(略))文件要求,(1)本项目需落实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落实政府采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3)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4)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略)上商城采购的服务类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略)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监理(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专业: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建设工(略)政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在本单位:(略)
三、获取:(略)
1、时间: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略)
3、方式:(略)
(1)(略)进行全流程运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略)网站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略)”—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略)--通知公告-《(略)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略)电子营业执照服务操作用手册,(略)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略)”,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略)”—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略)”下载磋商文件的,采购人:(略)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5月27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略)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5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略)使用CA数字证书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略)”,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略)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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