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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龙津镇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包(2)监理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 三明 发布日期:2024-05-10
所属地区:福建 - 三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包(2)监理
招标公告
(略):RHGC(QL)0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包(2)监理已由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略)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略)
2.2.工程建设规模: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期的监理及收集整理竣工验收所需的相关内业资料;
2.4.监理期限:同施工工期;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2.6.监理服务费:2.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地质灾害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建筑工(略)政公用工程。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0日至2024年05月1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略)获取:(略)
5.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4年05月14日10:(略)工作人员,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略)
5.2招标人:(略)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略)
5.4招标人:(略)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略)(略)(略).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电话:(略),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电话:(略);联系人:(略)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认函
(招标人:(略)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关于(招标项目名称:(略)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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