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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交通街216号附1号车库(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 - 宜宾 发布日期:2024-05-10
所属地区:四川 - 宜宾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法院公告
(略)车库(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四川(略)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24)川1503执23号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26日10时至2024年5月27日10时(延时的除外)(略)(网址:https://(略),户名:(略)(略)人民法院)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为被执行人杨某、刘某名下的:
(略)
拍卖标的物坐落
建筑面积(m²)
结构
市场价
(元)
起拍价
(元)
保证金
(元)
竞价增幅
(元)(及其整倍数)
1

(略)车库一套
111.45
其它
445800
356640
50000
2000
2
(略)车库一套
32.87
其它
131480
105472
20000
2000
3

(略)车库一套
84.32
其它
337280
269824
50000
2000
4
(略)车库一套
103.32
其它
361620
289296
50000
2000
注: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具体以实际查勘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本次拍卖是以本院(2024)川1503执23号执行案件的名义所启动,根据该案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上所记载的当事人住所地址:(略)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略)(略)的时间为准。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本公告中确权的房屋、土地面积依据的是房管、国土部门现有的登记资料。房产过户办证过程中如国土、房管部门需重新对标的物测绘的,以国土、房管部门的数据为准,与本院无涉。
公告的内容和照片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看样的后果。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应由相应主体负担。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凭发票向本院申请退还,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该权利。水电费、物业费等欠费,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7个工作日内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也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
九、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略)将对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2024年6月3日前付清(户名:(略)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并在交纳余款7日后携带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到本院财务窗口开取票据后,到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15日后联系执行法官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若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因限额无法支付的,(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网址:https://(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须知等。
看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电话:(略)
本院监督电话:(略)
本院地址:(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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