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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5-08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粤穗南综执(横)罚字〔2024〕30号
被处罚单位:(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MA9UM8J547
单位:(略)
法定代表人/原涉案法定代表人:林相春/明朝庆,
(略)码:(略)*******7/(略)*******6,电话:(略)****/(略)****
(案由):2024年1月9日,我局就正月(广州)(略)涉嫌存在“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认定的事实):经查明,(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该项目建设期间,你单位:(略)
上述事实有:1.营业执照;2.调查笔录;3.施工合同;4.第三方审计报告;5.授权委托书;6、工人工资专户付款记录;7、限期改正指令书等证据证明。我局于2024年4月16日向你单位:(略)
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建设单位:(略)
1.责令正月食品加工厂建设工程项目停工;
2.罚款人民币共(略)(捌万伍仟圆整);
以上罚款人民币合计:(略)(捌万伍仟圆整)。
你单位:(略)
你单位:(略)
(略)(略)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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