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略)(以下简称“
(略)”)获取:
(略)
一、征集邀请
(略)(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略)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
(略)财政局
2、联系人:
(略)
3、联系方式:
(略)
4、联系地址:
(略)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
(略)
2、
(略):K
(略)00001
3、征集项目简介: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
(略)作为入围供应商以委托预(结)算评审业务(入围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不一定能承接到相关业务,供应商在投标时要充分考虑)。2.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算。3.服务事项:
(略)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项目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和
(略)财政局委托的其他业务。4.服务原则:财政投资评审应当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原则,供应商应当独立、公正的开展业务。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略)
(略)
标的名称:
(略)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略)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1
(略)财政局公开征集造价咨询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略)财政局公开征集造价咨询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评审咨询服务
项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0.0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包1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否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
(略)
(略)
采购人:
(略)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1
(略)财政局
(略)
(略)(略)财政局
13******601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
(略)
(略)
资格要求名称:
(略)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单位:
(略)
1)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
(略)
2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
(略)
3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1)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
(略)
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
(略)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
(略)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六、获取:
(略)
1、时间:2024年05月08日至2024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3、方式:
(略)
4、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
(略)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9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
(略)
3、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9日09时00分00秒
4、开启方式:
(略)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
(略)为:
(略),登录方式:
(略)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
(略)”-
(略)操作指南,
(略)操作。在登录、
(略)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略)供应商库。
(二)
(略)(福建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
(略)操作。使用
(略)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
(略)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
(略)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
(略)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
(略)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
(略)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
(略)”-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
(略)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
(略)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
(略)-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
(略)
CA及签章服务:
(略)-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
(略)-
(略)操作指南,
(略)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机构:
(略)
代理机构:
(略)
本项目开标地点:
(略)
征集人:
(略)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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