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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2024年5月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5-08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根据工作需要,(略)(略)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岗位和具体条件详见《(略)(略)人民法院2024年5月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选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报考专业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
5.保守国家秘密;
6.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略)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4.曾被机关事业单位:(略)
5.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23日下午18:00。
2.报名材料
(1)《(略)(略)人民法院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报名表》可编辑电子版、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提供学历、学位验证报告((略)电子认证);
(5)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3);
(6)任职回避承诺书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4);
(7)《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可编辑电子版(附件5);
(8)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
3.报名方式:(略)
(略)上报名方式:(略)
4.报名咨询
报名咨询联系人:(略)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
2.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报考人员最高年龄、取得学历学位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前一天;
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略)
(三)资格审查和初筛
我院开展资格审查和初筛工作,主要对考生的资格条件、工作经历、职业资格等情况进行审查,必要时可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略)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能力测试及面试方式:(略)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根据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选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能力测试,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通过笔试合格线人数确定参加能力测试人选;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根据笔试以及能力测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选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通过能力测试合格线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5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分数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
笔试、能力测试、面试时间及地点:(略)
五、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略)(略)站((略).cn/)上进行公布。具体体检时间、地点:(略)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院对其资格资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结合报考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经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略)(略)站((略).cn/)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按程序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并按有关规定实施管理。
2.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我院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用工,实行协议年薪制,具体结合岗位职责、个人技能和资历、人才紧缺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具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递补
确定为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对象的考生如出现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聘用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选聘人员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用工,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选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略)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四)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略)
(五)本公告(略)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略)(略)人民法院
2024年5月8日
附件:
附件1:(略)(略)人民法院2024年5月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职位表.xlsx附件2:(略)(略)人民法院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报名表.docx附件3: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docx附件4:任职回避承诺书.doc附件5:(略)(略)人民法院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报名人员信息表.xlsx附件6: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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