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汽车报废拆解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建设地点:
(略)
环保设施内容:
1、废气:拆解车间废油液抽取、制冷剂废气回收及危废间有机废气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拆解车间拆解、切割、压实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田地施肥,初期雨水由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经上述措施后,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3、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已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了能防风、防雨、防渗的暂存间。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综合利用,
(略)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综上所述,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处置效率达100%,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4、噪声:本项目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2类标准要求。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4年05月08日
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05月08日~2024年05月31日自即日起,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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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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