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
(略)人民政府本级2024年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略)预算单位:
(略)
1
(略)外砼地面等),产生的渣土全部清运、消纳(含消纳费),现场达到场清地平(或复耕条件)等相关工作,以及拆除违建等过程中涉及到入户与村民的沟通协商等全部工作。,采购要求:1、时限要求:从合同签订止日起至服务范围内全部拆除工作完成;2、服务要求:拆除实施及渣土运输过程应符
(略)环境卫生整治标准,合法依规,不得造成二次环境污染且做好上下水、供热、通讯、供气管线等周边环境设施防护工作,防止破坏。能够妥善处理项目进行过程中涉及到与村民等人员沟通协商入户拆除等工作;3、质量要求:合格,且必须达到相关部门质量验收标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达标(合格)。
(略)-06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
(略)
(略)人民政府本级
2024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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