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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春运办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春运工作的通知

所属地区:广东 - 江门 发布日期:2024-01-25
所属地区:广东 - 江门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略)、市总工会、团市委、武警江门支队、江门海事局、(略)、市气象局、市邮政管理局,(略)(略)广州南车站江门车站:
2024年春运从1月26日开始至3月5日结束,共40天。为全力做好2024年春运各项工作,打造“平安、畅顺、暖心”春运,根据国家、省、市的工作部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落实春运各项工作
(一)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立2024年(略)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运作时间自1月26日至3月5日),(略)长李汉东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汪世雷、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王平任副组长,市有关单位:(略)
(二)做好春运形势研判。受经济持续恢复向好和春节假期较往年有所延长的影响,群众出行意愿强烈,货物运输需求旺盛。经初步研判,2024年春运客流、车流总体较去年有较大幅度增长。同时,春运期间民生、能源等物资运输需求旺盛,统筹做好公众出行服务和保障交通物流畅通压力较大。各县(市、区)、各单位:(略)
二、压实主体责任,狠抓春运安全稳定
(三)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略)
(四)切实做好交通运输行业维稳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部分交通运输企业经营困难,导致从业人员队伍不稳定等问题,各县(市、区)政府要对应付未付的客运企业转运费用、公交运营补贴等财政资金尽早拨付到位,(略)客运、城市公交等企业经营困难和欠薪欠保问题。各县(市、区)(略)货运、出租汽车、城市公交等领域不稳定苗头性因素,及时回应诉求关切,有效化解矛盾问题。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大对坚守春运工作一线职工的关怀,组织力量深入车站、码头,对坚持在春运一线的干部职工及其家庭、困难家庭职工开展走访慰问。
(五)加大执法力度。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大车站、(略)收费站、(略)以上小客车超员载客、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要做好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源头治超,(略)业主单位:(略)
(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针对重大灾害性天气、重特大安全事故等因素对春运的叠加影响,健全完善极端情况下春运组织保障预案,加强应急运力和物资储备,视情开展必要的应急演练,做好极端情况下春运组织保障的各项准备,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有序出行。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会商研判,建立气象信息快速通报机制,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提前做好应急物资储存、调度和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
三、采取有效措施,(略)畅顺
(七)提前落实防堵措施。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略)
(八)做好现场保畅疏堵。各县(市、区)、(略)(略)道路况实时监测,做好交通流量、区间车速分析,(略)调度管理,(略)段要早发现、早提示、早处置。(略)拥堵收费站要按照“一站一策”,加强现场值班值守,强化现场指引和特情处理,及时处理ETC车道故障,合理采用增设人工车道、安排复式收费、互借车道、配置移动收费终端等措施,提升收费通行效率,避免车辆滞留车道;要完善车道指引标识标志,强化提示提醒,引导车辆分类分道行驶。(略)段、(略),要落实“一路三方”管理,建立信息共享、交通管控事前会商、(略)警联动机制,加强现场指挥疏导、事故快速处理、交通救援和交通引导等处置工作。要加强交通信息引导,综合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电台、可变情报板、“两微一端”、(略)况、交通管制、分流绕行、恶劣天气安全出行提示等信息,(略)
四、用心用情服务,打造暖心春运
(九)有序开展疏运工作。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聚焦高校学生放假开学和务工人员返乡返岗等重点时段,引导企业安排人员分期分批返乡返岗,错峰安排高校春季开学返校,对有集中返岗返校出行需求的,要积极组织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开行包车、专列等“点对点”运输。各运输企业要按照“充足安排、按需启动、响应快速、应急有备”的原则,在科学预测客流需求和趋势变化的基础上,合理制定运输方案,根据春运的不同时段进一步优化运力调配,科学安排班次,强化客运场站、渡口码头、旅(略)景点等(略)域运力投放和应急调度,切实提高旅客集疏运能力。铁路部门要科学安排班次,根据客流需求及时增加开放进站和安检通道,提高旅客疏运能力。
(十)强化运输衔接。各县(市、区)(略)、轨道交通(高铁)、水路等不同运输方式:(略)
(十一)落实各项优先优惠政策。要进一步保障母婴、老幼病残孕等特殊群体的出行权益,对符合条件的儿童享受免费乘车或者客票半价优待。要落实好现役军人军属、残疾军人、“三属”使用优先通道、享受票价减免等优待目录清单,做好优抚对象交通出行优待工作。
(十二)提升出行体验。加强(略)、老幼病残孕旅客候(略)和咨询服务,不断提升乘客出行体验。
(十三)开展志愿服务。要充分发挥志愿者服务实践育人功能,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按照“全面动员、大站为主,重点结对、规范岗位,预招储备、加强培训”的原则,围绕引导咨询、票务协助等主要需求和老弱幼病残等特殊群体,提供专业、细致服务。团市委要指(略)(市、区)要将志愿服务纳入春运工作,加强志愿者服务保障。
(十四)做好传染病防控。卫生健康、疾控部门要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传染病防控指导,积极宣传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公铁水航各单位:(略)
(十五)畅通春运投诉渠道。春运值班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客运站场、港口、码头要将投诉服务电话设置在显眼位置,充分利用12328、12345等多渠道及时受理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提升投诉建议办理质效。要积极督促企业落实票价政策,对违反价格规定行为,一律严肃查处,维护好旅客和运输企业合法权益。
五、大力宣传,讲好春运故事
(十六)提高出行信息知晓度。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通过“(略)港站”等交通设施、服务窗口、新闻媒体等渠道,设置运输服务保障宣传专栏,及时发布出行服务提示。(略),及时发布天气变化、客票余额、(略)况等便民信息,引导旅客合理安排出行。
(十七)讲好春运故事。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略)
六、落实值守,确保信息互联互通
春运期间,各县(市、区)春运办要建立7×24小时春运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信息传递渠道畅通。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略)、市气象局、(略),各县(市、区)春运办要建立春运信息日报制度,明确报送人员,每日上午8:30时前,将前一日的旅客发送情况、春运安全情况、主要工作动态和突发应急保障等信息通过粤政易“春运日报信息”工作(略)春运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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