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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研究生院通知】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发布日期:2024-05-07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略)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略)
近日,(略)教委启动了2024年(略)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略)
一、申报要求
根据《(略)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见附件),申报的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持人须为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课教师、教学管理人员。重点及以上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为在职人员,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并主(略)级以上项目;一般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为在职人员,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参(略)级以上项目。具有研究生教育管理经历5年以上的专职人员可以申报。
2.项目组成员具备课题研究所必备的业务水平和相应的研究能力。
3.项目选题符合新时代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理念,围(略)研究生教育发展过程中尤其是教育教学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重点问题,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先进性。本次项目申报围绕“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深化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可参考以下选题或自拟题目:
(1)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
(2)加强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和核心课程建设;
(3)开展研究生课程教学方法改革与实践;
(4)深化卓越工程师产教融合培养改革;
(5)强化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
(6)探索以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促进高质量研究生人才培养。
4.研究目标明确,(略)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5.具有良好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基础。
6.经项目所在学校组织初审和推荐,且学校能保证项目教学研究和实践条件。
7.项目研究年限不超过3年。
8.项目组成员总数重大项目不超过9人,重点、一般项目不超过7人。
二、申报名额
每个单位:(略)
三、申报程序与资助
1.项目申报按照个人申报、学院初审推荐、学校评审推荐、市教委批准等程序开展。
(1)项目申请人填写《(略)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报所在学院(中心)。
(2)学院(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按照限额将初审通过的项目(单位:(略)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略)
(4)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项(略)教委推荐。
2.2024年(略)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资助额度分别为重大项目5万元、重点项目3万元、一般项目1.5万元,均由学校统筹解决。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略)
五、特别注意事项
(一)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二)自2023年起,新批准的项目按“实施细则”进行管理,“实施细则”中的《(略)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评审指标体系》、《(略)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评价指标体系》,各单位:(略)
(三)为杜绝项目申报高起点、立项后自行降低要求的不良倾向,特请各申请者注意:申报书中所填项目研究目标、预期成果等,应以项目预算与项目研究内容为依据,实事求是,并具可考核性和可完成性。如项目获得立项,在签订任务书时不能降低考核要求。申报书系项目任务书附件,是重要结题验收依据。
(四)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研究生教改项目完成时,需提交学术论文、研究报告等可考核的成果。
(1)重大项目要求至少在教研或综合类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教研论文2篇,或出版教改著作1部,或出版研究生教材1部,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研究生教学成果奖1项(或(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成果奖一等奖或全国行业协会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或在全国性、行业性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会议上作大会主题发言。
(2)重点项目要求至少在教研或综合类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教研论文1篇,或出版教改著作1部,或出版研究生教材1部,或获得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或(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成果奖或全国行业协会教学成果奖)。
(3)一般项目要求至少在教研或综合类期刊上公开发表教研论文2篇(3000字以上),或获得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1项(或(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成果奖或省部级行业协会教学成果奖),或在全国性、行业性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会议上作分论坛主题发言。
(4)教研论文仅统计在项目执行期内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与本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研究生教研论文;教学成果奖仅统计在项目执行期内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排名第一申报的,与本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教改著作、研究生教材仅统计在项目执行期内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排名第一出版的,与本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著作、教材。
(5)项目研究成果应在醒目位置标注“(略),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的验收材料。同时,项目研究成果应将重庆理工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邮箱:(略)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