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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所属地区:贵州 发布日期:2024-05-06
所属地区:贵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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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教〔2024〕56号
各省、(略)(略)、计划(略)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 
经研究,现下达你省((略)(略)、计划(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4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项目代码:(略)Z(略)1),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略)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5号)规定,各地应结合已提前下达资金,统筹安排使用资金,及时下达地方高校。在安排具体项目时,要同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核对,避免用于基本建设项目。 
二、各地应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略)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加大统筹力度,突出支持重点,向困(略)、民(略)和薄弱环节倾斜,向办学质量高、办学特色鲜明的高校倾斜,向(略)域发展成效显著的高校倾斜,向资金管理绩效好的高校倾斜,支持地方公费师范生和中西部欠发(略)优秀教师培养,支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高校现有学生宿舍维修改造。对于民办本科高校,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支持方式:(略)
三、此次下达的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财政部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做好直达资金分配、备案、下达、监控等工作,在接到中央直达资金指标发文后21日内,提出分配方案,报财政部备案,按财政部反馈意见及时下达预算。在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在报送的备案文件中,除反映资金分配结果外,还应当反映分配原则、分配方法、资金投向、预期效果等。同时,要(略)域绩效目标同步分解省以下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监控和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四、各地应指导有关高校结合预算安排,科学合理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地应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接受财政部当地监管局的监督。 
附件: 
1.2024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表 
2.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略)域绩效目标表(分发地方) 
 财政部教育部
2024年4月10日
附件下载:
1.2024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表.xlsx
2.【运维项目-实施方案模板】2024年运维项目实施方案模板(略)721518.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