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民政厅就2024年-2026年网络舆情监测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略)
(二)项目概况:为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拟委托专业机构提供舆情监测服务,协助做好舆情处置、舆情工作培训等工作。
(三)采购方式:
(略)
(四)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58.5万元(每年19.5万元)
二、采购需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其经营范围须与项目相关〔提供三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承诺函);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略)络舆情监测项目的证明材料等);
7.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具体内容。
1.舆情监测预警。
(1)
(略)发布的民政重点工作和热点事件进行分析整理,每周形成舆情周报(每年不少于50期,每期印送我厅20份)。
(2)根据我厅重大政策出台、重点工作开展和重要时间节点等可能发生舆情风险情况进行专项监测,分析舆情发展趋势,形成舆情专报。
(3)对于其他省份发生的涉民政舆情事件或者我省民政领域可能引发舆情事件的舆情信息,在2小时内推送舆情预警。根据我厅研判需要出具专报的,出具专报研判舆情发展趋势,提出舆情应对措施及建议。
2.协助处置舆情问题。
按照预警、监测、研判、处置的流程,协助我厅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具体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3.舆情工作培训。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具有实务经验的舆情分析师、
(略)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舆情应对能力。
(三)合同期限
采取一招三年方式:
(略)
三、获取:
(略)
1.获取:
(略)
2.磋商文件获取:
(略)
四、递交响应文件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获取:
(略)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召开评审会当日。
3.磋商时间:以采购人:
(略)
4.响应文件递交、磋商地点:
(略)
五、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2.采购人:
(略)
3.联系人:
(略)
4.联系电话:
(略)
海南省民政厅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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