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破产债权公示
(略)(
(略))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略)破产清算申请案,
(略)管理人,进行破产清算工作,并进行了公告。
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共有2名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总金额199,516.88元。
管理人依据《债权审查原则》进行审查,确认税收优先债权33,132.74元,普通债权90,672.62元,劣后债权16,384.14元。另,经管理人审查的有职工债权50,000.00元。具体申报及确认情况见管理人编制的《
(略)破产债权表》补充一、补充二以及《职工债权表》。现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至2024年5月16日止。
如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债权异议及证明材料,管理人收到债权异议后会认真审核并向异议债权人寄送审核通知书,异议债权人对审核意见仍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审核通知书后十五天内
(略)院提起诉讼。
如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提起诉讼的,则视为对管理人的债权审核结果无异议。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提交最终债权审查报告,并提
(略)(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特此公示。
(略)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六日
附:《
(略)破产债权表》补充一、补充二;
《
(略)职工债权表》
附件职工债权表.pdf下载
破产债权表补充一.pdf下载
破产债权表补充二.pdf下载
债权公示.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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