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空气净化器租赁及后续更换耗材等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获取: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PCMET-241SYC0299
项目名称:
(略)
采购方式:
(略)
预算金额:43.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办公场所新装修完毕,需对室内甲醛,TVOC,苯系挥发物等空气污染物进行吸附分解过滤净化,提升办公场所室内空气质量,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根据办公场所实际分布情况,需租赁空气净化器37台,租赁期限三年。租赁期限内,
(略)更换及表面清洁等维保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控制采购进口产品、支持脱贫攻坚和优先采购肉菜中药材等可追溯产品以及扶持不发
(略)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单位:
(略)
三、获取:
(略)
时间:2024年05月06日至2024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方式:
(略)
售价:¥8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应递交的材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开具增值税发票资料;
5、上述“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提到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项目联系人:
(略)
注: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阅。报名所提供的材料不能替代投标文件中所须的材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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