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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黔0102破1号关于贵州医大三合医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贵阳医大三合妇产医院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所属地区:贵州 - 贵阳 发布日期:2024-05-06
所属地区:贵州 - 贵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略)破产清算一案;(略)(略)实质合并破产清算。
为提高破产清算效率,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管理人拟公开选聘审计、(略)进行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的基本情况
(略)于2017年12月15日(略)[湘(略)]。经营范围: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医疗项目投资(利用自有资金投资);非金融性项目投资、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融资理财、投融资理财咨询业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金融活动、不得从事未经批准的金融活动);生物科技领域内、医疗器械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健康信息咨询(不含医疗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销售;医疗器械(持许可证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项目除外)。
(略)成立于2003年04月24日,注册地位(略)A单元3-4层,法定代表人为秦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略)。经营范围包括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内科、外科、儿科、口腔科、皮肤科、医学检验科、超声诊断专业、中医科、妇科(含终止妊娠手术);餐饮服务。
二、工作范围
(一)审计机构
1、工作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行业准则、管理人的有关要求,(略)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合并审计报告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管理人要求出具的其他专项审计。
2、审计时间要求:自管理人通知进场之日起10日内完成审计并出具合并审计报告。
(二)评估机构
1、工作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行业准则及管理人的有关要求,(略)至破产受理日全部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并出具合并评估报告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管理人要求出具的其他专项评估报告。
2、评估时间要求:自管理人通知进场之日起13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合并评估报告。
(三)特别说明
1、中选机构不得将项目转交他人办理,不得更换派出人员。
2、必要时,根据管理人得要求,针对专门事项出具意见或报告,非特别重大事项,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三、报价及费用支付
1、本次选聘工作不设最低、最高限价,由各竞聘机构结合工作量、工作要求、市场标准等综合进行报价。
2、本次报价为包干价,审计、评估机构因开展工作所需的差旅费、住宿、餐饮等费用统一计入服务费用,不单独报价和结算。
3、本案的审计、评估费用在收到破产企业主要破产财产变价款或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且投资人支付投资款后5个工作日支付。如本案无财产变价或者出现其他特殊情况,使得本案的审计、评估费用无法支付的,中标者无条件接受。
四、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报名条件
(一)具有相应审计、评估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一定破产项目经验;
(二)报名机构与债务人或关联企业无利害关系,不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报名机构未受过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未进入国家信用信息公示失信人名单;
(四)接受并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时间、质量及其他工作要求,同意审计、评估费用支付条件。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报名参加本次遴选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以备管理人选聘评定:
(一)报名机构的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的机构注册证书、资质证书及参与项目人员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报名机构及项目团队负责人类似项目工作经验及证明材料、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等;
(三)承诺书,至少应包括:本单位:(略)
(四)报价函;
(五)提交竞聘文件以及参加开标工作人员委托书。
以上所有资料一式两份。
六、评选方式:(略)
本案审计、评估的选聘工作将于2024年4月9日下午16时30分在贵州公达律师事务所会议室进行公开开标,管理人将根据各报名机构的专业能力、服务业绩、工作方案及报价等各因素选定审计、评估机构。
竞聘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提交的报名材料文件不予退还。
七、报名方式:(略)
本次审计、评估机构报名起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9日16:00时止。
各意向机构如有意参加选聘,请按照本公告要求将所有报名材料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签字),于报名截止前提交至管理人处。
管理人联系方式:(略)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中所列债务人的基本情况,供意向报名机构参考,不视为管理人的承诺;
(二)(略)(略)管理人。
特此公告。

(略)管理人
(略)管理人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