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略)发改局、住建局、水务局、政数局、行政审批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
(略)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活动管理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评标专家抽取管理,严肃评标纪律,明确评标监督与校核责任主体,并对评标专家酬劳支付作出指引。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优
(略)营商环境,维护
(略)场秩序,规范评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和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酬劳的管理办法》《
(略)招标办关于房屋建筑工程招标项目评标阶段落实招标人:
(略)
为进一步规范评标专家抽取,《通知》指出,招标人:
(略)
《通知》强调,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客观公正履行评标职责引起异议、投诉,或导致招标项目不得不进行评标复核、重新评标、重新招标,从而影响招标项目正常推进的,招投标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通知》明确,评标评审专家酬劳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在专家评标评审工作结束后由招标人:
(略)
此外,《通知》要求评标阶段切实落实招标人:
(略)
在评标纪律方面,《通知》强调,评标委员会成员拒不遵守评标纪律影响评标正常进行的,招标人:
(略)
据了解,该区正在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整治专项行动,推动建筑业营商环境大提升,区招投标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活动的核查监管力度。
(区住建局冯冬枚董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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