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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手把件F-005和田玉(白玉)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发布日期:2024-05-01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名称:(略)
(略)N0125CP(略)产权子类型工美藏品
挂牌起始日期(略)挂牌截止日期(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2025年4月30日。
标的概况评估情况评估价(元)/
评估基准日/
评估机构/
转让底价(元)4860.00
转出方情况基本情况/
转出方承诺/
转出方决策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重大事项披露
/
特别告知
一、本次转让标的无发票、无凭证、无包装,非全新,状况以实际交付为准。二、本公告对转让物品的描述、提供的图文资料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转让方与新疆产权交易所不对物品进行质量和真假甄别,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一经缴纳保证金、履行报名手续,即表示愿意接受标的现状(包括瑕疵),转让方就实物现状与最终受让方进行交接,转让方及交易所不对资产明细表内资产的完好性和质量状况等负责,标的物一经交接不予退换。三、本次处置的资产按其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意向受让方须自行采取现场踏勘等方式:(略)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一、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二、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三、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四、意向受让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五、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不接受联合受让。
标的交割以现状为准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一、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及转让方将按照公告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二、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公告期满该意向受让方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应以不低于挂牌底价受让成交,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略)络竞价方式:(略)
交易指南交易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略)(略))的《e(略)竞价交易规则》、《e(略)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现场展示勘验时间:每月21日11:00至每月23日18:00(均为北京时间,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勘验地点:(略)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略):00:00至(略):00:00
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疆产权(略)场((略).cn)(略)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略)
一、保证内容:保证金作为意向受让方承诺按照交易规则参与竞价并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按公告约定履约的担保,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缴纳交易保证金(未缴纳或者未全部缴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意向受让方与交易所及转让方之间担保合同成立并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交易、终结该项目,另行处置标的: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的;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新疆产权交易所的;4.未按照公告约定完成资产交接、拆除工作及现场清理的;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6.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7.意向受让方存在相互串通或其他扰乱竞价秩序情形的;8.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新疆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二、处置方法: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缴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后,最终受让方所交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2.出现”保证内容“中任一情形的,意向受让方同意并授权新疆产权交易所从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应缴纳的交易费用,并将剩余保证金按照转让方的要求划付至指定账户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3.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新疆产权交易所无息原渠道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略)
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最终受让方须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费用,交易费用为成交价的2.5%,与交易价款一并支付。
附件下载受理协议书.doc产权交易收购意向承诺书.doc(略)络竞价须知.pdf
联系方式:(略)
咨询电话(略)(略)
咨询时间工作日10:00-14:0015:30-19:30
咨询地址:(略)
技术支持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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